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阅决议。现将做出的批阅决议状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