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我国大陆生产商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ShandongRuifengCompositeMaterialCo.,Ltd.)提交的检查反倾销税率的请求,对原产于我国的镀钢板发动反倾销期中复检查询。本案触及泰国海关编码、、、、、、、、、、、、、、、、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收效。
2011年7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我国大陆和我国台湾区域的镀铝锌钢板发动反倾销查询。
2013年1月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区域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13.82%~22.55%、我国大陆2.36%~26.22%、我国台湾区域2.59%~39.12%。
2018年1月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韩国、我国大陆和我国台湾区域的镀铝锌钢板建议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检查询。
2019年1月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和区域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韩国6.31%~22.55%、我国大陆2.65%~29.50%,其间山东瑞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29.50%、我国台湾区域5.85%~24.14%,该办法自2019年1月10日起收效,有效期至2024年1月9日。